作者:尼罗 更新时间:2025-05-31 07:55
民国初年,时局动荡。这一年的春天夜里,小姑娘唐茉喜遇到了从天而降的万嘉桂。这墙头上摔下来的美男子,噗通一声砸在了茉喜的心尖上,叫她一见钟情。爱一个人,爱到想把他吞进肚子里。巴结着他、讨好着他,就像中了邪一样,一颗心张牙舞爪地要往他身上扑。简直抓心挠肝、走投无路,恨不能一头撞死在他面前,肝脑涂地,好让他瞧瞧自己的血、自己的心。她白天想着他,夜里闭了眼,梦里还是他。笑微微讲话的他。戎装整齐的他。留了张字条就无影无踪的他。天下第一好的他。可是,情途长如三生路,她不舍昼夜地跋涉,能否博得他的一回顾? 风雨浓胭脂乱(微雨燕双飞原著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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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开始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我是有点战战兢兢的,因为放眼一看,满篇都是小姑娘,竟没有我往昔熟悉的爷们儿身影。第一次做一件事,又是处在开头时期,又是以着个很认真的态度,所以惶恐是必然的。写着写着慢慢地镇定了,并且开始对小姑娘们有了感情。记得几年前写文,我对文中角色一般是毫无感情,所以写了不少货真价实的be,或者我自认为是he的伪he。不过大概是写的人物越来越多的缘故——对于做久了的事情,用久了的东西,写久了的角色,我都会越来越有感情,所以除非是早有预谋,否则的话,我不舍得轻易地再写be了。 说到“有趣”二字,我又想起了斯蒂芬金。这人虽然名满天下,但我因为总觉得翻译小说和中文之间隔着一层,所以直到前几个月才开始读他的书。一读之下,大吃一惊,因为发现自己完全是被他牵着鼻子走,为了知道书中谜团的谜底,我虽然是看得头晕眼花,可还是放不下书,因为实在是太好奇。读过他的几本小说之后,我想这人实在是牛得很,他要是不发就没有天理了。读了他的书,我感觉心满意足,不枉我这双近视眼疲劳一场;我也希望自己能够像他一样,尽可能把故事讲得有趣一点。当然,受个人资质的限制,并不是我想让它有趣它就能立刻趣味爆棚的,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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