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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珩走了。
秦诏苦着脸、流着血,追出去十几步,叫人挑刀拦住了。
燕珩脸上的冷意明显,再追,寡人便要杀了你。
秦诏知道那位狠不下心,但拿剑捅一下,还是很疼的。
他不得已,不敢再追。
秦诏用破烂的掌心捂住另一边流血的脖颈……心中苦痛叹息,再这么切下去,脖子早晚得掉。
但是没办法,燕珩那样的威风美丽,有点脾气也是正常的。
大家围住他们可怜的秦王。
待给人包扎仔细,大家便又问他:“您葫芦里到底是卖的什么药啊?” 秦诏叹气:“本王原不想惹他生气,可那主意也不得不拿!如今也好,干脆将玺印全丢了。
于秦而言,王君在咱们手上、兵权在咱们手上,受降于秦,光明正大。
” 楚阙道:“燕王原想借着玺印、城契,派兵接管八国,现在一来,只能硬抢了。
他当然生气。
要臣说,王上,您也是的,干嘛不直接跟人摊牌,堂堂正正打一仗得了!” “若是硬打一仗,赢了,倒要叫他再不理我了。
若是打输了,更难过,往日的荣光与战果叫人强去不说,死那样多的人,本王为了一己私欲,于心有愧。
”秦诏嘶声,轻轻抬了下手:“现在,已是最好的法子。
就是将平民都疏散去,只留下四十座空城,咱们再不必怕,狠狠地打便是——大不了,你们输了,叫他将本王捉去承欢。
” 其余人“啊”了一声,面上迸发出一种诡异的惊讶之色,仿佛是从腹腔之中,拿铁锤砸出来的一口冷气儿:“呵……” 符慎挠头:“承欢?” 秦诏道:“你看本王,难道不好?” 当然,秦诏这张脸放在何处,必也算得上英姿俊朗,挺拔威风的。
可是……这样一个血海里淬炼出来的五大三粗的老爷们儿,剥开两层衣裳,便是浑身丑陋伤疤,五官没一点漂亮可言,剑眉龙目,高挺鼻梁,薄唇一抿,眉目一沉,露出冷厉之色,便像是个可怖的活阎王。
他气势狂纵,性情野蛮,肩宽背后、掌腹粗砺……从头到脚,没有一点能看出“承欢”这俩字怎么用的。
符慎还是挠头:“您是说,子孙绕膝的承欢?” 秦诏都气笑了,他冷哼一声:“你懂什么?燕王最喜欢我——他就喜欢我这样的八尺大丈夫!” 符慎并群臣:…… 若是如此说来,燕王口味倒也独特。
实在不怪他们糊涂。
往日秦诏年纪小,身骨瘦削,瞧着是个阴鸷少年,燕珩见他,却香软可爱。
再后来,他多了阳光活泼,抽条似的猛起来,燕珩见他,还是香软可爱…… 如今,他是个蛮汉,做了帝王、杀人如麻,更是个血性十足的猛男。
燕珩见他,仍旧是那样的香软可爱…… 八国人谓之,见秦王者,如见阎罗。
到底是谁会捉个大猛男去承欢啊?蹊跷!因而,大家的“不理解”,倒是很能“理解”——人之常情。
秦诏可不这样想,他高人半个头,也仍旧往人怀里钻。
他是猛男不假,可他也是燕珩的小可怜,心肝肉呀。
这话,他没好意思说。
只因那帮人面如酱色、分明为难,仿佛再多听一句,连那日跟燕珩喝酒所吃的隔夜饭都得吐出来。
楚阙说:“小时候,我就没往那处想,现如今看,王上您这脸皮,倒比咱们东城墙还厚。
” 符慎傻愣地接话:“可那位,不是您父王吗?” 秦诏叫人臊得无地自容,气哼哼摆手,“都走!” 大家谁也不肯走,紧追着问他:“既然您是大丈夫,那承欢不承欢的,倒也不妨碍。
反正咱都是爷们儿,流血受伤都不怕,承欢有什么好怕的?只是不知,您下一步,打算怎么做?” 秦诏道:“将那几位王君都捉过来,这几日,受降献玺印。
” “玺印不是丢了吗?” 仆从捻着那根透明的纸鸢线,扯出另一头的锦囊,笑着回禀:“挂着呢!王上英明,骗人的!” 秦诏:“多嘴。
” 原来,秦诏不止留下了玺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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