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没有人敢在他的太岁头上动土。
而且,李老棍子和同时代的其它的混子真不太一样,当别的混子八十年代都成天在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打打杀杀的时候,李老棍子就已经专心赚钱了。
和钱无关的架,李老棍子从来都不打。
李老棍子视力一直不是太好,近视散光加斜视,到了93年的时候,一只眼睛已经接近失明,好多年都没亲自动手打架了。
但是如今勾疯子不但威胁到了他的江湖地位而且还直接侵犯到了他的利益,他怎么能忍? 李老棍子决定,先派当时他手下的头号悍将志刚去砸几个勾疯子的场子。
志刚是在土豆被崩、老五洗手后李老棍子手下的头号猛将。
二狗曾见过志刚几次,个子高高略显肥胖,和李老棍子一样,也戴个眼镜。
在九十年代,全市戴眼镜的混子极少,出名的只有李老棍子和志刚,他俩那是真近视。
现在则不同,现在我市的黑社会头目多数都戴着眼镜,就算不近视也戴个平光镜,以显示其斯文。
志刚此人颇具传奇色彩,战国末年秦舞阳十三岁时敢在闹市中手刃仇人一举成名,而志刚则是十四岁时在闹市中用一把三棱刮刀捅死了总是欺负他父母的亲叔叔,据说他杀人之时刚上初中二年级,全校的黑板报上当时有年级组学习成绩排名,他的大名从未下过年级前三名,学习成绩极好,他入狱后,老师乃至校长无一不扼腕叹息。
作为少年犯的志刚在服刑数年之后出狱,据说志刚当时曾想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但是出狱后无任何工厂或者单位愿意接收他,而且他又是少年入狱身无一技之长,生活根本无法维持。
无奈,志刚做了职业混子。
经人介绍他跟了李老棍子,志刚看着那些当年学习成绩远不及他的同学们一个个或者读了大学或者发了大财,心理极不平衡,总想报复社会,所以他打架时下手比谁都黑。
很快,由于智商高、下手黑,志刚成了李老棍子手下的头号战将,每逢大事,李老棍子必派他去解决。
这次,李老棍子又找了他。
志刚当天至少带了20个人去砸勾疯子在火车站前的场子。
这20个人中,有混子,有学生,有志刚的朋友,形形色色,什么人都有,相互之间也并不是很熟。
但较为整齐划一的是,这些人全都身穿烟色夹克衫,全都手持型号完全相同的宽背大砍刀。
据传,他们穿的夹克衫是从城北的服装批发市场35元一件买来的,而经营服装的人也参与了此次砸场子的行动。
可见,当时我市的确还没有黑社会,组织这么一次规模不大的行动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
话虽然这么说,但是本次砸场子依然在我市的流氓界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因为这是我市的混子们第一次穿上同一款服装集体走上街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教师、护士、律师、学生……数不清的美女哭着喊着要我帮她们检查身体,真的好烦恼啊!/
内容简介:他踩他于脚底,蔑视,嘲讽,因为他是高高在上的富家少爷,而他,只是他花钱雇来的保镖,人卑命贱。 四年辗转,再次相遇,他成了默默无闻,衣食拮据的劳动下层,而他曾最瞧不起的那个男人,已然站在了权势巅峰! 少爷,你知道我找你多久?呵呵,整整四年! 你放手!! (挣,非争,是挣扎,挣脱的意思。小哈读者群号: 344209364) /
穿越到消亡在历史的西域古国,季婉遇到了那个可怕的男人,他俊美无俦、他残忍嗜血、他是天山下的王,他霸道的爱,更是让她恐慌想逃……新增1章番外完结 /
韩瑟瑟准备把自己打包送给白月光周以泽,她药都下好了,结果那药却被白月光的爸爸周景深给喝了。然后她就被qi大活好的爸爸一路…… /
慕瓷爱过一个人。后来,她如愿以偿成了他的女朋友。再后来,她被他下药送到沈如归身边,用来交换他的心尖宠。那晚,慕瓷差点死在沈如归床上,天际泛白,耳边隐约还能听到男人恶魔般的轻笑。“小可怜,又落我手里了呢。”1v1,暗恋梗,剧情为主肉为辅簡體版高h現代女性向 /
no1八????不太有钱的缉毒警察??白富美小作精林杏子人生里最丢脸的两件事都和同一个人有关。高一那年,她明明是先不轨的人,却又傲娇做作,“我是千金大小姐,你是穷光蛋,我们之间根本就是不可能的,除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