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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得不收起心神,赶紧招呼:“今天想来点什么?” “和平常一样。
” 这个男人名叫弗兰克,是上个月才来到小镇上的。
传闻他是个巴黎的贵族,但谁也说不清他是哪个公爵子爵家的。
他总是打扮得很精致,一身巴黎高定的服装:卷檐高筒帽,法兰绒的燕尾服,衬衣用的是中国的丝绸,连那两颗袖扣也必须是来自波斯湾的珍珠。
全身上下无不透着两个字:优(有)雅(钱)。
再加上长相俊美,明眸皓齿,眼波流转间自带一种风情。
自从他出现在小镇上,他就成了全镇姑娘们的最爱,男人们的情敌。
马尔斯从酒架上取下一瓶玫瑰葡萄酒。
这是当地特产,色泽粉红,香味清淡,但口感却很野性,还带着几分粗犷的韵味。
他倒了一杯,推到了弗兰克的面前,又给自已满上了一杯。
最近,弗兰克隔三差五会来小酒馆喝酒,每次都会请他喝一杯。
一来二去,两人很是投缘。
弗兰克接过红酒,抿了一口,慢悠悠地说:“马尔斯,我很快就要离开这里了。
我叔叔罗瑟里尼组了支埃及考察队,让我和他一起去。
” 十九世纪初,欧洲陷入了对古埃及文明的狂热。
贵族和富人们聚会时,都爱拿出自家收藏的古埃及物件,互相鉴(攀)赏(比)。
即使是一枚做工粗鄙的古埃及平民护身符,被运到欧洲后也能在市场上卖出高价。
在金钱的驱使下,数不清的探险家和投机分子纷纷前往埃及,文物贩子和制假者也紧随其后。
很多人因此发了财,但更多的人空手而归,甚至葬身茫茫沙漠。
马尔斯曾听弗兰克说过,他大学时读的是历史,难道他富裕的生活来源于这门危险的营生? 一个颇有姿色,高挑丰满的姑娘走了过来,贴着弗兰克坐下。
她是小镇的头号名媛,名叫伊娃。
今天她穿了一条红色高腰天鹅绒裙,当下最时尚的大灯笼袖款式。
头上戴着一顶红色绒布贝雷帽,装饰了羽毛和蕾丝,在左额头的位置,还插着一朵娇艳的玫瑰花。
马尔斯知道,弗兰克最喜欢红色,最喜欢玫瑰花,伊娃今天这番打扮显然是为了讨好他。
伊娃殷勤地给弗兰克的杯子里满上酒,娇滴滴地说:“弗兰克先生,听说你要去埃及了?带上我好不好?” 弗兰克捏捏她粉嫩水润的小脸蛋,笑道:“埃及风沙大,又干又晒。
乖,等我回来,送你两件玩玩就是。
” 伊娃嘟着小嘴,有些不高兴了。
弗兰克摸下手上的那枚硕大的玛瑙戒指,套在她的手指上:“去,找珍妮玩吧。
” 伊娃得了戒指,顿时喜笑颜开,扭着纤细的腰肢,找闺蜜显摆去了。
打发走了伊娃,弗兰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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